《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武漢片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快推動生命健康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分為六章共二十六條,主要功能為加快推動生命健康產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鞏固提升光谷生物城綜合實力、構建東湖高新區“221”現代產業體系、支撐東湖科學城建設等。
一、出臺背景
東湖高新區生命健康產業專項政策于2008年底正式實施,于2014年、2017年、2019年先后進行了三輪修訂,其中《東湖高新區支持生命健康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武新規〔2019〕6號)(以下簡稱“原政策”)已實施三年,有效撬動了經濟產出、促進了企業成長、提升了創新能力。
近年來,全國各地特別是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紛紛加碼生命健康產業,進一步出臺各類政策措施給予支持;同時,國家生物醫藥監管政策不斷推陳出新,原政策部分條款已不再適用。當前,高新區“十四五”規劃已將生命健康產業上升為“221”現代產業體系的兩大支柱產業之一,東湖科學城已明確打造“全球生命健康產業創新中心”等“四個中心”戰略定位,對東湖高新區支持生命健康產業的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政策解讀
《若干意見》遵循“系統性發布、分部門實施、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一是體現了系統性。除由生物辦實施的原政策條款外,吸納了管委會已出臺的其它相關政策,共6部分26條,有利于對外展現高新區支持生命健康產業發展的決心與力度。二是體現了專業性。對產品研發、專業資質認證、仿制藥一致性評價、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醫研資企”協同等均有專門支持條款。三是體現了創新導向。在重大創新平臺建設、重磅產品研發、醫療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提高了支持力度。四是體現了產業貢獻導向。在固定資產投資、企業規模成長、大品種等方面完善了相關條款。
《若干意見》對原政策部分條款和其它現行區級政策條款進行了延續,此外,主要對以下條款進行了修訂:一是新增對于國家級平臺組建,三年內給予實際設備投資最高5億元支持。二是對新藥類別和支持方式進行了修訂,改變以往按完成臨床I/II/III期后的后補貼模式,改為按年度給予20%的臨床研究費用補貼,在風險可控的原則下實現重磅新藥資助前移,從而加快產品研發和新藥上市步伐,緩解企業資金困難。三是聚焦產業貢獻提升,對于新引進或企業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達到2億元以上的項目,5年內按年度給予固投的10%,最高5億元補貼;對新增企業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20億元的,一次性獎勵3000萬元。四是優化產業集群生態,重點新增鼓勵建設臨床研究型醫院、臨床樣本采集共享、企業參與醫生發起的臨床試驗、醫療成果轉化、醫院首臺套首批次采購、環評和危廢處置費用補貼等。
三、補充說明
由組織部(招才局)、發改局、財政局、科創局、企服局、投促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環境水務局、衛生健康局、自貿綜合協調局、生物辦、綜保辦等負責,在《若干意見》出臺后,對照由本部門實施的條款及時出臺各部門《實施細則》,確保政策細化落實到位。
以下是政策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