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3日,北京為進一步完善疾病診斷相關分組(CHS-DRG)付費工作,在發揮CHS-DRG引導規范醫療行為作用的同時,激發新藥新技術創新動力,發布了《關于印發CHS-DRG付費新藥新技術除外支付管理辦法的通知》,研究決定對創新藥、創新醫療器械、創新醫療服務項目試行不按DRG方式支付,單獨據實支付。
DRG是帶量采購、國家醫保談判之外,又一個醫保控費的核心手段,DRG付費實施后,醫院按疾病診斷分組、分值付費,確定了每組病種的價值,醫保支付的費用拆解到每家醫院的每個病種,每個病種按地區差異、醫院等級劃分不同的付費標準,也就是通常說的“價格”。這個價格既包括藥品、器械耗材,也包括診斷檢驗、醫療服務等項目的費用。
病種被標價后,醫院將重新定位業務范圍,確立優勢病種(臨床科室)重點發展,沒有優勢的病種(臨床科室)則可能被邊緣化。創新器械及創新醫療服務項目能夠豁免此控費手段,獲得更大的自由權,無疑將大大鼓勵醫藥創新。
01
醫療器械申報范圍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醫療器械由企業向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申報。
(1)三年內(指含申報年度及之前的兩個自然年度,下同)經藥監部門批準上市的新通用名藥品/醫療器械;三年內因增加功能主治或適應癥發生重大變化的藥品;三年內新納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的藥品;三年內由于價格調整新增的可另行收費的醫療器械。
(2)取得國家醫療保障局醫保藥品分類與代碼/醫保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
(3)符合相關價格政策規定。
(4)臨床效果較傳統藥品/醫療器械有較大提升。
(5)對DRG病組支付標準有較大影響。
(6)全市累計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病例達到50例以上,罕見病不受例數限制。
02
醫療器械申報材料
1.CHS-DRG付費新藥新技術除外支付申報書(見下方表格)。
2.批件材料。醫療器械需提供說明書及藥監部門審批通過的醫療器械注冊證及相關變更附件的掃描件。
3.臨床創新性材料。對臨床有效性或創新性進行詳細描述,需包括但不限于與替代醫療器械的對比分析材料及相關文獻資料等。
4.運行分析報告。對三年內我市使用情況、已開展定點醫療機構、未來三年(指含申報年度及之后的兩個自然年度)的預期使用量及預計開展定點醫療機構等情況進行描述。
5.根據實際情況要求企業提供的其他材料。
6.上述材料及掃描件均需加蓋企業公章。
申報時間: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8月19日?
其他要求:
1.郵件標題以“DRG+企業/定點醫療機構名稱+申報內容名稱”命名。
2.每個申報醫療器械對應一份申報材料,按以下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文件:
申報書-批件-臨床創新性材料-運行分析報告-其他材料。
3.材料發送至郵箱:xyxjs@ybj.beijing.gov.cn
政策咨詢聯系電話:89152811
材料審核聯系電話:89152840
03
工作程序
(一)接收申報。申報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各有關企業和定點醫療機構按照申報要求和時限報送。
(二)形式審查。市醫保中心收到各有關企業及定點醫療機構申報資料后,將對其完整性、真實性、合理性進行審查,并以郵件形式反饋形式審查結果。
(三)組織論證。包含專家論證和數據驗證兩個部分,其中專家論證是組織相關專業臨床專家對申報醫療器械的臨床效果、創新性、應用合理性進行充分評估。數據驗證是根據提交的病例及費用信息對申報的醫療器械及診療項目對醫保基金的影響進行統計分析。最終依據專家論證和數據驗證的結果確定本市CHS-DRG付費新藥新技術除外支付的醫療器械范圍。
(四)公布結果。除外范圍將在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官網(//ybj.beijing.gov.cn/)公布。
(五)費用結算。除外范圍內的醫療器械?在未來三年(指含獲批除外支付年度及之后的兩個自然年度)有效。市醫保中心每年年終依據使用情況統一據實結算。
資料來源: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