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22年度醫療器械注冊審查指導原則制修訂計劃的有關要求,我中心組織編制了《醫用X射線診斷設備(第三類)同品種臨床評價注冊審查指導原則》等7項醫療器械注冊審查指導原則,經調研、討論,現已形成征求意見稿(附件1-7),即日起在網上公開征求意見。
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填寫意見反饋表(附件8),以電子郵件的形式于2022年11月21日前反饋至我中心相應聯系人。郵件主題及文件名稱請以“《XX注冊審查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意見反饋+反饋單位名稱”格式命名。
聯系人及方式:
1.髖關節假體同品種臨床評價注冊審查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
聯系人:滕穎影
電話:010-86452516
電子郵箱:tengyy@cmde.org.cn
2.椎間融合器同品種臨床評價注冊審查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
聯系人:張譯丹
電話:0755-83087040
電子郵箱:zhangyd@cmde.org.cn
3.正電子發射/X射線計算機斷層成像系統同品種臨床評價注冊審查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
4.醫用X射線診斷設備(第三類)同品種臨床評價注冊審查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
聯系人:張慶
電話:010-86452523
電子郵箱:zhangqing@cmde.org.cn
5.激光治療設備同品種臨床評價注冊審查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
聯系人:邱宏
電話:010-86452505
電子郵箱:qiuhong@cmde.org.cn
6.血液透析濃縮物同品種臨床評價注冊審查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
聯系人:孟穎
電話:010-86452504
電子郵箱:mengying@cmde.org.cn
7.軟性接觸鏡同品種臨床評價注冊審查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
聯系人:盧紅
電話:010-86452513
電子郵箱:luhong@cmde.org.cn
附件:
1.髖關節假體同品種臨床評價注冊審查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
2.椎間融合器同品種臨床評價注冊審查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
3.正電子發射/X射線計算機斷層成像系統同品種臨床評價注冊審查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
4.醫用X射線診斷設備(第三類)同品種臨床評價注冊審查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
5.激光治療設備同品種臨床評價注冊審查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
6.血液透析濃縮物同品種臨床評價注冊審查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
7.軟性接觸鏡同品種臨床評價注冊審查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
8.反饋意見表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
2022年10月24日
本文為附件4:
醫用X射線診斷設備(第三類)同品種
臨床評價注冊審查指導原則
(征求意見稿)
本指導原則旨在指導注冊申請人對醫用X射線診斷設備(第三類)開展同品種臨床評價,同時也為技術審評部門審評醫用X射線診斷設備(第三類)同品種臨床評價資料提供參考。
本指導原則是對醫用X射線診斷設備(第三類)同品種臨床評價的一般要求,申請人需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確定其中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需具體闡述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并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內容進行充實和細化。
本指導原則是供注冊申請人和技術審評人員使用的指導性文件,但不包括審評審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項,亦不作為法規強制執行,需在遵循相關法規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如果有能夠滿足相關法規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
本指導原則是在現行法規和標準體系以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的,隨著法規和標準的不斷完善,以及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本指導原則的相關內容也將進行適時的調整。
本指導原則適用于管理類別為III類的醫用血管造影X射線機、移動式C形臂X射線機、數字攝影X射線機、透視攝影X射線機、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肢體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按現行《醫療器械分類目錄》,上述產品分類編碼均屬于06-01。
其中,移動式C形臂X射線機、數字攝影X射線機、透視攝影X射線機均已列入《免于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2021年)》(簡稱《目錄》),本指導原則適用于《目錄》以外的具有數字化體層攝影功能的移動式C形臂X射線機同品種臨床評價工作,數字攝影X射線機、透視攝影X射線機的數字化體層攝影功能亦可參照本指導原則的適用要求進行臨床評價。
本指導原則涉及的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內容是對已發布《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1]《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臨床評價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相關內容的修訂。
注冊申請人需全面評價產品的硬件、軟件的功能。考慮產品和功能的多樣性,本指導原則僅就產品的醫學影像質量,有針對性的提出和規范了臨床評價要求。
若擬申報產品與境內已上市產品相比,某關鍵器件(含軟件)具有全新的技術特性,或擬申報產品具有全新的臨床適用范圍,若不能通過非臨床研究數據、人體影像樣本數據等證據資料證明申報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注冊申請人需要考慮通過臨床試驗來獲得臨床數據。
注冊申請人需遵循科學、客觀的原則,根據申報產品實際情況確定臨床評價路徑,依據《醫療器械臨床評價等同性論證技術指導原則》[3],提供相應的臨床評價資料。
注冊申請人通過同品種比對的方式開展臨床評價,需針對擬申報產品和同品種產品之間的差異性,提供有效的科學證據,以評價差異性是否對申報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產生不利影響。一般而言,差異性對圖像質量的影響需提供實驗室數據(如模體試驗)等非臨床研究數據,必要時需提供人體影像樣本等數據予以確認。模體試驗要求詳見本指導原則第四章節,人體影像樣本的確認要求詳見本指導原則第五章節。
注冊申請人可選擇一個或多個同品種產品,并根據產品特征選擇合適的對比項目,基于詳實的研究結果,分析擬申報產品和同品種產品是否存在差異。對比項目包括但不限于附錄1所述。
針對擬申報產品與同品種產品的差異,注冊申請人需分析差異性是否對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產生不利影響,將擬申報產品自身的數據作為支持性資料。注冊申請人還需進一步評價差異是否影響圖像質量,以及上述影響的程度和范圍,必要時提供模體試驗結果、人體影像樣本數據進行確認。
若關鍵部件(如X射線管組件或X射線管、高壓發生器、探測器、限束器等),或調整掃描參數(如新增管電壓檔位)等差異影響圖像質量,注冊申請人需開展相應模體試驗,根據模體圖像分析擬申報產品和同品種產品在成像性能方面的差異性。擬申報產品模體圖像的性能指標不低于同品種產品時,則擬申報產品可視為符合預期的臨床應用要求;原則上,擬申報產品性能指標不應顯著低于同品種產品;擬申報產品模體圖像的性能指標低于(全部或部分性能指標低于)同品種產品,注冊申請人需要提供人體影像樣本予以確認,或提供等效研究的臨床文獻和資料。
(一)注冊申請人根據對比差異,確定模體試驗方案,并根據方案實施模體試驗,其中模體試驗方案需充分驗證擬申報產品和同品種產品的差異性。
(二)模體試驗的目的是獲得擬申報產品與同品種產品圖像質量/性能指標的比較。
以移動式C形臂X射線機為例,需至少評價三維成像空間分辨率、三維圖像偽影,需在臨床典型協議[1](以下簡稱協議)下進行評價。
(三)擬申報產品和同品種產品的試驗條件需一致;需在相同的協議下進行試驗,選取的協議需具有可比性和合理性。
(四)醫用血管X射線機的模體試驗方法可參考《YY/T0740 醫用血管造影X射線機專用技術條件》[4]第5.4、5.5章節,移動式C形臂X射線機的模體試驗可參考《YY/T0744 移動式C形臂X射線機專用技術條件》[5]第5.4.13章節,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的模體試驗參考《YY/T0795 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專用技術條件》[6],肢體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數字攝影X射線機、透視攝影X射線機的數字化體層攝影功能的模體試驗的具體要求由注冊申請人制定。
需基于人體的圖像進行評價,注冊申請人需說明獲取的人體圖像的具體信息,保證提供的圖像的真實性。
醫用血管X射線機需由符合其預期臨床應用場景的醫生閱片,如介入操作或放射科醫生;
移動式C形臂X射線機需由符合其預期臨床應用場景的醫生閱片,如放射科或骨科醫生;
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需由符合其預期臨床應用場景的醫生閱片,如口腔放射科醫生;
肢體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需由符合其預期臨床應用場景的醫生閱片,如放射科或骨科醫生;
數字攝影X射線機、透視攝影X射線機的數字化體層攝影功能需由符合其預期臨床應用場景的醫生閱片,如放射科或骨科醫生。
醫用血管造影X射線機的人體影像需覆蓋申報的模式(透視、攝影、血管造影)及部位(如頭部、心臟、腹部、四肢等)。其中,透視、攝影的圖像樣本不少于10幅,血管造影的圖像樣本不少于10幅,若申報冠脈,其冠脈模式下圖像樣本不少于10幅。總的圖像樣本不少于30幅[7]。
肢體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的人體影像需覆蓋申報的部位(如脊柱、四肢等)。總的圖像樣本不少于30幅[7]。
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的人體影像樣本量例數符合《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2]相關章節內容。
醫用血管造影X射線機的人體影像需覆蓋申報的心腦血管。每種適用部位的數字化體層攝影功能樣本各不少于10幅。總的圖像樣本不少于30幅[7]。
移動式C形臂X射線機的人體影像需覆蓋申報的骨與關節等。每種適用部位的數字化體層攝影功能樣本各不少于10幅。總的圖像樣本不少于30幅[7]。
數字攝影X射線機、透視攝影X射線機的數字化體層攝影功能需覆蓋申報的骨與關節等。總的圖像樣本不少于30幅[7]。
若某部位的圖像樣本可代表其它部位,注冊申請人需結合臨床意義進行詳細說明,并針對該部位進行驗證。
經分析僅影響到某部分部位或應用,驗證樣本量需至少滿足部分要求。
申請人需至少采用雙人獨立評價的方式,若同一患者的兩份評價結果不一致時,以較低評價為準;也可采用高水平第三人仲裁。若選用仲裁判定方式,需明確規定仲裁判定標準。
若由術中操作醫生完成醫用血管造影X射線機、移動式C形臂X射線機的圖像質量評價,評價方式可考慮操作醫生的獨立評價。
醫用血管造影X射線機的各部位影像評估標準可參考《醫用X射線診斷設備(第三類)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6年修訂版)》[8]相關章節內容,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的各部位影像評估標準可參考《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1]相關章節內容,移動式C形臂X射線機的數字化體層攝影功能、肢體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的各部位影像評估標準詳見附錄4表1,醫用血管造影X射線機數字化體層攝影功能的各部位影像評估標準詳見附錄4表2。
推薦使用李克特(Likert)量表評估圖像質量。若采用1-3分制法,每份影像評分需不低于2分。
若評價單獨的影像,推薦使用表1格式進行評價,具體如下:
若評價與境內已上市產品相比使用的某種新技術,需評價使用某種新技術前后的影像質量差異,推薦使用表2格式進行評價,具體如下:
表2 影像評分表

需覆蓋所有配置、協議(不包括兒童),相關模板和要求詳見附錄5。
人體影像確認研究(含獲取人體圖像的過程)需符合研究所在地法規的要求。對于造影檢查,須嚴格執行相關要求和操作規程,做好處理搶救過敏及毒性反應的準備工作。
若申報產品包含的某一軟件功能模塊曾跟隨其它產品或作為獨立軟件在中國境內已上市,則申請人需評價該軟件功能模塊是否對申報產品的兼容性產生了影響。若評估無影響,申請人可提供該軟件功能模塊的境內上市證明性資料,包括注冊證、產品技術要求、說明書相關章節等,并說明兩者的實質等同性。
數字化體層攝影是結合平板探測器技術與數字圖像重建算法,生成目標組織的三維立體結構或多個斷層影像的體層成像方法。常見的數字化體層攝影技術包括三維數字減影血管造影、錐形束CT和斷層融合攝影等技術,廣泛應用于血管介入、疾病檢查等臨床場景。
[1]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總局關于發布醫用磁共振成像系統臨床評價等4項醫療器械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的通告(2017年第6號)[Z].
[2]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關于發布眼科高頻超聲診斷儀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等4項指導原則的通告(2019年第10號)[Z].
[3]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臨床評價等同性論證技術指導原則(2021):國家藥監局關于發布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等5項技術指導原則的通告(2021年第73號) [Z] .
[4] YY/T 0740-2022 醫用血管造影X 射線機專用技術條件[S].
[5] YY/T 0744-2018 移動式C形臂X射線機專用技術條件[S].
[6] YY/T 0795-2022 口腔頜面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專用技術條件 [S].
[7] Guidance for Industry and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Staff.Center for Devices and Radiological Health . [EB/OL].(2016-09-01)[2022-10-17].//www.fda.gov/regulatory-information/search-fda-guidance-documents/guidance-submission-510ks-solid-state-x-ray-imaging-devices.
[8]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醫用X射線診斷設備(第三類)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6年修訂版):總局關于發布高頻手術設備等6個醫療器械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的通告(2016年第21號)[Z].
附錄1
申報產品與同品種產品的對比表[2]

附錄2

附錄3
模體試驗報告模板
注:本指導原則以移動式C形臂X射線機為例列出本章節模板,本指導原則涉及的其它產品需根據產品自身特點及適用標準等要求自行完善模板。
一、試驗方法概述
需概述模體試驗的設計目的,并確認試驗用設備的比對項目及結果符合產品宣稱的指標要求。
二、參考標準
示例:
參照《YY/T 0744 移動式C形臂X射線機專用技術要求》
三、試驗指標
試驗指標至少包括三維成像空間分辨率、三維圖像偽影等。
四、試驗用儀器和體模
需給出儀器和體模的清單,包括其型號、編號。詳細描述體模的技術參數,給出測試布局圖。
五、試驗條件
(一)工作條件
包括電源條件、溫濕度和大氣壓等環境條件。
(二)掃描條件
在此列明擬申報產品與同品種產品的協議。
協議清單舉例如表1所示。
表1 協議清單

六、試驗數據注:模體試驗所包括的所有圖像性能試驗,需要和臨床使用條件一致,整個試驗中不允許修改會對圖像質量產生影響的圖像處理軟件。如果試驗中需要調整,則需要重新開始試驗所有的圖像性能指標。
在此列出各項指標的試驗數據。
以空間分辨率試驗為例,需在每個協議下進行掃描,試驗數據記錄如下表2所示。
表2 空間分辨率試驗數據記錄

表3 空間分辨率對比在此對試驗數據進行分析,并說明分析方法。以空間分辨率試驗為例,分析過程和結果見表3。

七、試驗結論
在此匯總擬申報產品與同品種產品的各項試驗指標在每個協議下的對比結果(不低于/低于),得出總體結論,試驗指標及對比結果如表4所示。
表4模體試驗結果匯總

試驗結論:申報產品第1組的成像性能不低于同品種產品,第2組的成像性能在協議3下的成像性能低于同品種產品。
八、試驗人員
需明確試驗人員以及審核人員,并在報告中簽名。給出試驗日期和審核日期。
附錄4
各部位圖像具體評估標準模板
表格1適用于具有數字化體層攝影設備的移動式C形臂X射線機,以及肢體錐形束計算機體層攝影設備用于骨科應用的評價。
表格1
部位 |
整體評分 |
圖像質量評價標準 |
骨
與
關
節
|
3分(圖像質量優秀,可用于診斷,非常滿意) |
椎體:骨皮質、骨松質骨小梁結構顯示清晰,椎小關節、椎管側隱窩顯示清晰,脊柱周圍軟組織顯示清晰、層次分明;
椎間盤:椎間盤顯示清晰;
關節:關節結構清晰可辨,骨皮質、骨松質骨小梁結構顯示清晰;
增強檢查:實質組織顯示清晰,主要動靜脈血管顯示清晰;
圖像對比度好,未見偽影。
|
2分(圖像質量有瑕疵,不影響診斷,一般) |
椎體:骨皮質、骨松質骨小梁結構顯示尚可,椎小關節、椎管側隱窩顯示尚可,脊柱周圍軟組織顯示尚可、層次尚分明;
椎間盤:椎間盤顯示尚可;
關節:關節結構顯示尚可,骨皮質、骨松質骨小梁結構顯示尚可;
增強檢查:實質組織顯示尚可,主要動靜脈血管顯示尚可;
圖像對比度尚可;
有偽影。
|
1分(圖像質量差,不能診斷,不滿意) |
椎體:骨皮質、骨松質骨小梁結構顯示差,椎小關節、椎管側隱窩顯示差,脊柱周圍軟組織顯示差、層次不清;
椎間盤:椎間盤顯示不清;
關節:關節結構顯示不清,骨皮質、骨松質骨小梁結構顯示不清;
增強檢查:實質組織顯示不清,主要動靜脈血管顯示不清;
圖像對比度差;
明顯偽影。
|
表格2適用于醫用血管造影X射線機的數字化體層攝影功能。臨床上目前主要應用于心腦血管。使用表格2進行評價時,每份影像評分需不低于2分。
表格2

人體影像樣本確認報告模板附錄5
一、產品概述
包括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注冊人信息、適用范圍(含應用部位)、協議。
二、評價表
評價部位按照申報部位可包括腦部、冠脈、骨與關節等。
以申報冠脈為例,表1(評價單獨的影像)、表2(評價使用某種技術后的影像質量差異)供參考。其中評價部位包括冠脈;CT1_1是指某機型的配置1,在典型模式1下拍攝的覆蓋上述部位的臨床影像;采用李克特(Likert)1-3分制量表評估臨床影像質量。
此外,注冊申請人也可根據產品需要進行小樣本量評估的具體功能特點,制定合理的臨床影像質量的評價標準。
三、總結
注冊申請人提供由評價醫生簽字的小結報告、倫理意見以及知情同意書樣稿,并附臨床影像及醫生的資質證明文件。
表1 臨床影像質量評價表

表2 臨床影像質量評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