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支賣250元,一攝影工作室高價出售抗原試劑盒!北京海淀市監局通報:哄抬物價+無證經營,擬罰30萬
每盒25支的抗原檢測試劑盒售價250元,海淀一攝影工作室高價代售抗原檢測試劑盒被查處,擬處罰30萬元。
近期,海淀區市場監管局對轄區內是否存在未明碼標價、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檢查和嚴厲打擊。
12月12日下午,海淀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大隊接到舉報線索,轄區某攝影工作室高價代售抗原檢測試劑盒,執法人員緊急出動,對上述攝影工作室進行了突擊檢查。
經查,執法人員在該工作室內發現已售空的不同廠家的抗原試劑盒7箱,并在收銀臺發現三張手工記錄的銷售明細表和未售出的抗原檢測試劑盒2盒。經查,該攝影工作室將每盒25支的抗原檢測試劑盒以250元的價格對外銷售。執法人員依法依規對相關情況進行處置,并對涉案物品進行證據固定和暫扣處理。
同時,執法人員現場與企業法定代表人取得聯系,要求其進一步提供相關進銷貨憑證,并接受下一步處理。
該企業銷售抗原檢測試劑盒的價格遠高于同時期周邊市場同類抗原檢測試劑盒的價格,該行為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海淀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其立案調查,并對該企業是否構成無證經營并案處理。根據現場檢查情況及初步調查,對涉嫌哄抬物價及無證經營的違法行為,海淀區市場監管局擬作出并處3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下一步,海淀區市場監管局將持續嚴格執法“出重拳”,針對事關百姓切身利益的商品進行全面價格排查,嚴厲打擊借疫情之機違法違規漲價、獲取暴利等行為,發現一家查處一家,查處一家嚴懲一家。讓法律武器成為守護百姓利益的正義“利劍”,確??挂攮h境下物價穩定,全力保障轄區百姓購藥安全。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第八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醫療器械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醫療器械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15倍以上3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10年內不受理相關責任人以及單位提出的醫療器械許可申請,對違法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沒收違法行為發生期間自本單位所獲收入,并處所獲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罰款,終身禁止其從事醫療器械生產經營活動:
(一)生產、經營未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的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
(二)未經許可從事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生產活動;
(三)未經許可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活動。
有前款第一項情形、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或者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