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財政局和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進口產品審核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規范公立醫院采購進口醫療設備,持續利好國產設備進院!
公立醫院采購進口,集中審核!
首先,《通知》強調: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產品,因工作需要確需采購進口產品的,實行審核管理。
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采購進口醫療設備,《通知》明確:將統一由行業主管部門(即市區衛生健康主管部門)進行專家論證和初步審核。
這一點與安徽省今年發布的公立醫院進口產品采購,有著異曲同工之妙,進口設備必須通過主管部門批準,否則禁止采購。
顯然,集中審核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更加科學的控制了醫療機構盲目采購進口的傾向,利好大批國產優秀醫療設備。
據《通知》,進口產品審核管理流程分為三個步驟:
①采購人提出采購進口產品申請
②主管預算單位或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論證和初步審核
③財政部門或發改部門進行終審
采購人擬采購進口產品的,必須提前開展需求調查,然后填報《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申請表》。值得一提的是,申請表必須針對進口產品的必要性、不可替代性、采購同類國產產品對工作的實質性影響等方面進行詳細說明。
也就是說,此前進口采購論證中的“進口優于國產”,徹底行不通了,國產設備能夠滿足的,必須優先采購國產。
此外,主管預算單位或行業主管部門還將根據采購人提出的采購進口產品申請理由、已采購進口產品的情況、本年度進口產品采購數量及占比,以及進口產品涉及的全生命周期成本等,結合專家論證意見,提出初步審核意見。
《通知》指出,審核的重點依據同樣包括:上級部門以及我市關于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的政策文件;是否存在超標準采購,采購需求是否合理, 國產同類產品能否滿足工作需求等。
也就是說,不僅要充分的理由,更要結合實際數據情況,否則同樣無法通過審核。顯然,在這樣的高標準要求之下,進口設備采購將迎來新一輪全國性強監管,大批公立醫院需最大限度保證“物有所值”,防止超標準、豪華采購訂單的產生。
可以發現,今年以來,從國家到地方,無一不在強調進口產品采購審核。
5月16日,國家財政部印發了《關于做好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強調:采購進口產品,需核準。
地方層面上,除了安徽省,近期湖北省財政廳發布了《湖北省省級政府采購工作規程》,同樣要求加強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招標采購金額1000萬以上的貨物,或者需要采購進口的醫療設備,必須開展需求調查,否則視為項目不合規!
本次,《通知》還要求財政、發改等部門重點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包括:未經審核同意擅自采購進口產品、出具不實申請材料、“邊采購邊申請”或“事后補程序”、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等。
據小編觀察,自去年下半年以來,各省進一步限制進口,支持國產的政策就開始密集發布,并在今年上半年達到了一個小高潮!
根本原因還是國家財政部及工信部在2021年聯合發布的《政府采購進口產品審核指導標準》,文件明確規定了政府機構(事業單位)采購國產醫療器械及儀器的比例要求:
其中,137種醫療器械全部要求100%采購國產;12種醫療器械要求75%采購國產;24種醫療器械要求50%采購國產;5種醫療器械要求25%采購國產。
近年以來,多省相繼發布通知,進一步收緊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缺口”,推動國產設備實現“高速發育”。但就目前而言,盡管我國在醫療設備國產化方面持續發力,突破很多技術封鎖,但在高端領域仍有一些“卡脖子”設備和產品無法完成本土化,這就需要更多優秀本土企業不斷加大研發投入力度,提高企業創新能力。
近期,國家醫保局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4955號建議的答復》中明確:創新醫療器械不納入帶量采購,并且在帶量采購之外留出一定市場為創新產品開拓市場提供空間。
無疑,國家醫保局的最新定調,有望進一步提升國內企業對創新醫療器械研發的積極性。未來5-10年,所有國產械企也必將全力以赴,向著更高的目標發起新一輪進攻,加速高端醫療設備國產化進程。